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需要别人的帮助,也会在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给予对方需要。普遍的社会标准规范就是受助者应当去感恩助人者,但也会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受助者不但不会去感恩,甚至会去造谣诋毁帮助者,也有的人知道别人帮助自己应当感恩,但就是感觉很难受,有愤怒等情绪,从社会道德规范角度每个人当然早有评判,但作为一个心理工作者,从经历的许多的案例中,发现不都是个人社会道德的问题造成的,有相当一部分是心理问题造成的。今天在这里只讨论心理层面的问题。
《礼记.檀弓》有一篇著名的小故事,叫做:不食嗟来之食。每个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还有一个附加的条件,就是尊严。当尊严受到伤害的时候,愤怒压抑的情绪油然而生。有人选择不接受帮助;也有人为了个人或者家庭的生存,或者有更多的目的选择了接受帮助,但其心理是愤怒的。
例如有人因家庭极其贫困,从小不得已跟其他亲属生活,遭受不少白眼,个人心理感觉压抑,时时想逃离这个环境,但没有办法。待其长大后,坚决不和这个亲属来往,因为每一次的交往,都会勾起痛苦的回忆。 还有的亲属不是给白眼,但是言语话谈之中,给其以被救者低微的感觉,同样让其感觉到过去不堪回首。 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助人者没有任何不良言语行为,甚至乐于帮助,但受助者依然感觉到自卑,屈辱。这种情况属于受助者本身的心理问题。 例如在家庭生活中,父母等亲属给予自卑,身份低下的感受。等别人帮助的时候,这个感觉自然涌出心头,其就认为接受帮助是耻辱的,感觉是痛苦的,经历当然不愿意回忆。 在这些过程中,受助者感受到的痛苦是真实的,其道德感程度低的会采取恩将仇报,或者回避。道德感越高,内心压抑和扭曲越强烈,痛苦程度越大。
从社会角度来看,助人者感觉受助者没有良心,没有道德。他不知道的是受助者的心理痛苦程度与接受帮助的价值多少成正比,接受越多,痛苦越多。 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一个是助人者的心态问题,一个是受助者的心态问题,总而言之是双方互动的感觉造成了最终的悲剧。 解决这个悲剧的合适方式就是助人者在助人之前要知道受助者的需要情况,还要了解受助者的心理情况,对于心理状态不适合受助的,通过做心理咨询,解决内心的情结后再做帮助。
让助人者得到自己的价值感,让受助者得到幸福和感恩,既是助人的目的,也是心理工作者能做到的。
张志强心理咨询二级心理咨询师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
河北省心理卫生学会会员
国家心理健康辅导员
具有三十八年内省经验,咨询案例七千多小时,擅长解决焦虑抑郁失眠恐惧密室恐惧躯体障碍心理创伤产前焦虑青春期心理断乳期等情绪处理。
温馨提示:文章、帖子、评语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