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被追尾,对方全责,当时没人员受伤,所以我在交通事故简易处理书上签字了(只有车损没人员受伤),但后来有人员受伤(颈椎错位),联系对方司机到交警队修改简易处理书,对方说要联系他的保险公司,要把他的保险公司说通才来签字修改,我想问下这样是不是正常的?假如对方或者对方保险公司都不承认这个事情,那我要如何处理这件事情?谢谢
0个拥抱
6条评论
415次阅读

网友
十堰市心理咨询中心
2025-04-02 01:11:24
当时是走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
交通事故认定书跟这个交通事故简易程序是不一样的吗?
那我简易程序(只有车损没有人员受伤)已经出了有没有问题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