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有劳务问题想咨询律师。我是12年5月进了一个服装厂,当时职位是生产组长,月薪4500元,第二年涨了两百,是4700,第三年厂里说为了提高我的积极姓,从固定工资改为提成工资,职位由组长改为主任。底薪为3500提成为百分之五,当时厂里承诺如果沒事做,工资不会少于原来的工资。今年厂里效益不好,老板不想开了,工人的工资很少就全走了,厂里也想让我辞职就只给我发3500元工资。请问,厂里的做法合法吗?我可不可以去找厂里理论?协商不成我能不能去劳动局告厂里?有多少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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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工作专题片
2025-03-30 18:49:02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