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私人老板开车,当时面谈的时候跟他谈一个月四千五百元,四千五百元一个月三十车来算,不到三十车也算四千五,超出了三十车,一车一百五十元,一个月跑一二次夏门的货,跑夏门一次算两车,我七月四号开始算上班到八月二号那天老板叫我去深圳装货跑到夏门去,那天我拒绝了他,我说我不去,他就说要扣我一千元,还有他说要按车来算,那一个月总共跑了二十五车,等于我又少了七百五十元,跑夏门这一车没去等于少了一千七百五十元,当时老板没有说跑夏门是从哪里装货的,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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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心理咨询行业何去
2025-03-30 20:22:42
可以去告他吗?
如果我告他的话,费用是他付的吗?我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如果不告他的话,我剩下的工资要他马上发给我,合理吗?
告他的话,我主要告他哪一方面?
他现在只给了1千5百元给我,剩下1千2百5十元还没给我,今晚问他拿钱,他又说1个违章是我开的车,要扣3分驾驶分,要我去处理,我不去的话,又要扣我6百元,合理吗?
如果这里又要扣我6百元的工资,等于这个月发工资只有2千1百5十,4千51个月变成2千1百5十,我这个没有签合同的喔,可以凭口供去告他吗?告得了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