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明浪子心 19838天前在线
2015-05-24 22: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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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姚水波 通讯员/卢志满 杨雪英)5月13日,阳山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深入追踪研判和缜密侦查,在上级部门及佛冈、英德兄弟单位的支持下,兵分两路出击,成功抓获入室盗窃达20起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曾某,起获小型面包车1辆、铁撬、螺丝刀等作案工具以及金钱、首饰等物品一批。 经审讯,据犯罪嫌疑人张某、曾某供述,两人是表兄弟关系,2013年下半年,张某说服曾某与其一起通过入室盗窃的方式挣“快钱”。于是,两人驾车从佛冈窜到阳山县城,通过踩点选定傍晚时分没有亮灯的房屋作案,一人负责在外望风,一人撬门开锁进入室内大肆搜刮财物,在阳山作案13起,盗得手提电脑、现金、首饰、烟酒等物品一批,涉案价值约5万元,所窃得的赃物带到佛冈、广州等地销赃。此外,两人还交代了在韶关南雄、始兴、四会等地作案7起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上一篇文章:省食药监局调研组到清远督导食用油整治工作 下一篇文章:下面没有链接了 请问曾某要判几年?曾某3年前是有类似案底的! 返回首页 标签:阳山新闻
0个拥抱 3条评论 852次阅读
网友
戒毒通过心理咨询疏导
2024-04-25 20:16:17
咨询师王宇 心理专家
这是有奖问答吗
2015-05-24 23:18:51
咨询师鲁小艳律师
曾某是累犯,从重处罚
2015-05-25 00:44:49
咨询师鲁小艳律师
0 具体判多少年要看当地法院的规定。是否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围,如果是的可能就是10年以上了
2015-05-25 00:50:38
心理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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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劳务派遣工,于2005年1月与A派遣公司签了两次各两年的合同,被派遣到现工作单位,而现单位于09年非要我们终止与A派遣单位合同,改签B派遣公司,现在B派遣公司也已签订了三次各两年的合同,最后一次合同到15年10月31日。(与B派遣公司的三次合同中只有第二次明确写明工作地点在武汉,当然,这近11年,我们也一直到武汉工作,其余两次合同包含未到期的这次工作地点都是空的,没填) 现用工单位工作地点将搬到湖北襄阳,我们都不愿意过去,我们都是武汉本地人,且大部分都有家室有小孩,不可能把一家老小都丢下跑到外地,这显然不现实啊! 现本人问题如下: 1,合同中未明确写明工作地点,是否违法?是否可按现实工作地点判定? 2,如果是因为用工单位单方面更改工作地点,请问合同到期后,派遣公司要与我们签新合同时,我们是否可拒签?如拒签,原因我们是以用人单位单方面更改工作地点为由,该理由是否成立? 3,如果我们合同到期后拒签是否无法拿到失业保险? 4,我与B派遣单位已签三次合同,是否可不用再签,是不是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以此为由是否可合理拒签? 5,拒签后,我们能否向用工单位或用人单位提出赔偿金要求? 问题确实不少,让各位受累了,因为这确实关系到我们大几百人的生存问题,谁让我们是弱者呢!望各位亲们能给予我们正确的法律意见,跪谢啦!
0个拥抱 1条评论 1190次阅读 3266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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