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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我 自我 超我”的进一步解答

对“本我 自我 超我”的进一步解答
个人原创 林芳林芳 发表时间:2019-01-28 08:12:50 1588 0 3

精神分析学派的创始人弗洛伊德(Freud,S)把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即本我、自我、超我。具体的说这三个层次可以定义为:
本我是人的原始的无意识的本能,位于人格结构的最底层,是性本能组成的能量系统,包括人的各种生理需要。它寻求直接的满足,而不顾社会现实是否有实现的可能,遵循的是快乐原则;
自我是在本我的冲动与实现本我的环境条件之间的冲突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位于人格结构的中间层次。它在本我和超我之间起着调节的作用,既要尽量满足本我的要求,又受制于超我的约束,它遵循的是现实性的原则;
超我位于人格的最高层次,是由社会规范、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内化而来的,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遵循的是道德原则,是道德化了的自我,起着抑制本我的冲动、对自我的进行监控以及追求完善境界的作用。
而简单地说,本我象征着人类的一切欲望,它一味追求快乐原则,中国古语所说的‘食色,性也’就是这个意思。刚刚出生的新生儿最基本的愿望是吃喝拉撒睡,如果不能得到满足,他会用哭来表达。但随着人的成长,本我层面会通过学习而不断增加,会逐渐有被赞美和被认同的心理满足,青春期几天的生理逐渐成熟会产生性的欲望等,本我也是为了满足这些欲望而衍生的,一旦欲望得不到满足,就要释放能量。如男人看到异性会产生性的欲望,但是,如果不对本我加以约束,这个世界就会陷入真正的混乱,当然个体也不可能在这个社会里生存下去。这个时候,人格的后两个层面开始发挥作用。首先出现的是自我,自我是受法律和规定约束的。例如当人想随地吐痰时,依照本我的快乐原则,会不加思考就随地吐痰的。但是,通常大多数人不会这样做,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会想到一旦被人看到吐痰,可能会被罚款,这就是自我,是因害怕受到惩罚的想法而没有做出违反社会道德的事情。但是超我就不一样了,它不是受法律约束的,而是道德层次上的要求。还是刚刚的例子,没有随地吐痰,不是因为害怕受惩罚,而是觉得自己根本就不该做出那样不道德的事情,不希望因为这种不拘小节的行为而受到大众的诟病,这就是超我在起作用。
所以说本我、自我、超我三者相互交织,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各行其责方便代表着人格的某一个方面:本我反映了人的生物本能,按快乐原则行事,是“原始的人”;自我寻求在环境条件允许的条件下让本能冲动可以得到满足,是人格的执行者,按现实原则行事,是“现实的人”;超我追求完美,代表了人的社会性,是“道德的人”。当本我、自我、超我三者处于协调状态时,人格表现出一种健康的状况;当三者发生冲突无法解决时,就会导致心理疾病的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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